财务处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政策,拟制校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校院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控制、监督与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合理调度支出;
3.负责校院国有资产的资金核算管理工作;
4.负责校院各项经费使用的审核和年度决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5.负责校院政府采购的审核、结算和管理;
6.负责校院基建经费的审核、监督和管理;
7.负责职工、离退休人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津贴的发放,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核算、发放、申报、代扣代缴,医疗保险报销等工作;
8.负责校院票据管理和税务、物价工作;
9.负责校院财务档案的归集、管理和会计事务性工作;
10.负责市统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布置的相关报表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11.负责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