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08日 星期五
党风廉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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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1.负责拟制各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基层党校业务指导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各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基层党校校长工作会议的协调与组织工作;

3.负责各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基层党校办学质量评估体系建设和督查评估实施工作;

4.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各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基层党校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的业务指导工作;

5.组织协调各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基层党校教师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议;

6.组织协调各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基层党校教师参加相关师资培训及精品课教学观摩活动;

7.负责校委班子成员联系各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基层党校工作机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各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基层党校教研咨校际协作平台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对各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基层党校进行业务调研,并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10.统筹做好各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基层党校教学资源整合、信息化平台建设、图书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宣传推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