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现有13名教师,其中3名教授、3名副教授。设置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经济法学、党内法规学4个教研室。
覆盖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8个二级学科,重点学科为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具有法治理论与实践硕士学位授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