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行政学院系统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1
各分院,各区、委办局(总公司)行政学院:
全国行政学院系统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在职人员2014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已经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
二、参评指标
根据国家行政学院的要求,省级行政学院报送参评的科研成果,论文最多不超过8篇,著作不超过4部(其中所属地市行政学院和县市行政学院报送的数量要占30%,即论文2篇,著作1部)。我院将根据申报数量,按照配额安排组织成果评审,遴选优秀成果上报。
三、成果要求
参评的科研成果须体现行政学院应有的特色,参评成果均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
四、申报材料要求
于9月13日17:00前将《申报表》和成果一式4份交北京行政学院主楼455室,同时将《申报表》和成果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著作电子版包括封面、版权页照片、正文word或wps文档,论文电子版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照片(请将申报论文勾选出或下划横线标明)、正文word或wps文档,并请将电子版成果进行匿名处理。
联系人: 林婧
电 话: 68007039
邮 箱: linjing@bac.gov.cn
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行政学院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全国行政学院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doc
北京行政学院基层处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