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人员守则、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06-03-30
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原则,站稳立场,廉洁奉公,遵守纪律,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深入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
4、自觉增强作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人员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窗口意识,办事认真、负责、准确、迅速,注重质量,讲究效率。自己职责内的事或上级交办的事,要按规定的时限完成;紧急的事,要及时处理。
5、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时刻把教职员工的利益放在心上。
6、树立全局观念,同兄弟部、处、室主动配合,团结协作,不扯皮,不推诿,共同搞好有关工作。
7、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8、严守国家秘密,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
9、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同志之间团结友爱,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0、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举止大方,语言得体,仪容端庄,服装整洁。
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接电话规范用语
1、接电话均先说:“您好”。
2、第二人称用“您”。
3、称呼姓名时,名字后要加“同志”。
4、询问时,可用:“您贵姓”;“您怎么称呼”;“你是×××单位吗?”(打电话时使用);“您是哪里?”(接电话时使用);“请问您的电话号码是?”;“能告诉我您的职务吗?”
5、答复时,可用“我是北京市委党校办公室×××”;“我们的值班电话是68007014、68006845”;“我们党校地址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您的问题,根据××规定,……(答复内容)。”
6、需要对方阐述问题时,可用:“请讲”;“请继续讲”;“请讲得稍慢一点,我做一下记录”;“对不起,请您再重复一遍。”
7、遇特殊情况,需暂时中止通话时,可用:
“对不起,我先接另一个电话(或先处理另一件紧急事情),请您稍等(或我过一会儿再给您打电话)。”
待继续通话时,可用:
“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8、领导布置工作(或交待任务)后,可用:
“好,我马上就办”;“听清楚了,我马上报告。”
9、通话结束时,可用:
“谢谢您”;“麻烦您”;“再见”。
二、办公室接待行为规范
1、无特殊情况,值班电话铃响三声内接起电话。
2、接待客人时,要做到起立,让座,倒茶。
3、接待结束后,对外省市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要送至机关门口。
4、对到办公室查询有关事项的同志要热情答复,对查问房间号的同志要指明方位。
5、对向有关领导和单位反映情况的电话,要准确记录,并及时传达。
6、无论在接听电话还是面洽公务,都要用征求意见的口气、协商的口气,尊重对方、高效办事。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六不讲”
1、不讲“我不知道”
规范语例:热情、委婉地向对方解释,请对方谅解。
2、不讲“我找不到”
规范语例:(参考第1项)
3、不讲“我办不了”
规范语例:“您讲的这件事情(或这项工作),由于××原因,还不能办理(或暂时不能办理),请您谅解。”
4、不讲“我们不安排”
规范语例:(参考第3项)
5、不讲“不归我们管”
规范语例:“您讲的这个问题应由××单位负责办理,请您与××单位联系”。(或帮助联系、协调)
6、不讲“已经向您报告过了”
规范语例:再把事情详细报告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