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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咨询部支部组织开展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4-12-31

    为进一步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用以指导工作实践,决策咨询部支部在前期个人自学、聆听辅导报告的基础上,于12月15日,组织开展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交流会。支部成员结合党校和部门工作特点以及各自的专业知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点、亮点进行了充分交流。
    会上,有同志谈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三中全会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关系,“依法治国”理念的提出具有承上启下的政治意义和时代背景。三中全会的核心精神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必然要求更加科学、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深化改革的“深水区”,越来越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寻找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办法,从制度上进行系统谋划。法治既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时也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还是凝聚改革共识、分担改革风险、推动改革深化的最佳途径。
    有同志谈到,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依法行政的主体具有引领和示范的效能,要依靠政府坚定的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带动全民守法意识的形成,使全民守法逐步成为一种自觉行动,真正实现依法行政与全民守法的同频共振,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
    有同志结合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阐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重大突破意义。“法治”的内涵和外延要远远大于“法制”,法治是正义之治,即良法善治;法治是程序之治,即严格遵守程序;法治是民主之治,即强调全民参与;法治是权力之治,即制约和规范公权力。四中全会报告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府公权力的制约,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公民权益。
    有同志从社会学角度提出“依法治国”对于中国传统人情社会所产生的冲击——由于传统人情社会的局限性,改革发展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要靠法治引领改革。只有树立全民对法律的信仰,才能克服中国传统人情社会的局限性,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最后,支部书记强调,要深刻领会校领导在近期会议上提出的让四中全会精神进党校,把“依法治国”的理念融入教学、科研和咨询等各项工作的要求。当前,国家层面强调依法治国,学校层面就要坚持制度立校,在工作中要树立对法律的敬畏、对制度的敬畏、对岗位职责的敬畏。决策咨询部要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于实际工作当中,增强咨询服务职能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地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中的作用。

(决策咨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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