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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铁樑介绍《公务员法》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05-12-07

9月28日,我校举行报告会,邀请市人事局局长辛铁樑作了《〈公务员法〉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的报告。报告会由副校长刘阳主持,区县局级干部进修一班、区县局级干部培训一班、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员及部分教师参加了报告会。
辛铁樑结合自己多年从事人事工作的切身体会,介绍了我国人事制度改革以及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历程。他指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分为研究、试点、推行以及起草制定《公务员法》四个阶段,现在制定并颁布《公务员法》一方面是因为当前我国国内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长期的实践证明,公务员制度确实是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
辛铁樑强调,推行公务员制度取得了九个方面的成效:第一,初步形成了规范的公务员管理体系;第二,凡进必考机制基本建立;第三,考核机制开始运行;第四,竞争上岗制度逐步推开;第五,轮岗、回避初见成效;第六,队伍的出口初步畅通;第七,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第八,奖惩制度作用更加有效;第九,公务员的利益保障不断完善。
在谈到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到《公务员法》的重大变化时,辛铁樑从对公务员队伍的领导、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公务员的来源、公务员的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五个方面,介绍了《公务员法》的中国特色,同时分析了《公务员法》的创新及其亮点。
辛铁樑还以相当的篇幅谈了自己对于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一些感悟和比较,并对学习实施《公务员法》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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