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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委员会改选工作的一般程序

发布时间:2010-08-25

    准备阶段: 
    1.起草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凡任期届满的都应按期进行改选。改选前党支部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2.进行思想教育: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的干部条件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 
    3.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候选人经党小组初步酝酿提出后,支部委员会加以集中,再经过几上几下的反复讨论,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4.汇报准备情况: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支部委员会要把支部工作报告、候选人预备名单、选举办法、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等备工作。    
    选举阶段: 
    5.报告工作:选举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作出说明和解答。 
    6.正式选举: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的半数才能当选。选举结果应以得票多少确定。 
    7.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后,新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采用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报批阶段: 
    1.报上级审批:新的支部委员会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和支部委员会的分工情况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 
    2.公布新班子: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班子的组成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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