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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北京市党校系统科研协作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7

京校办发〔2014〕5号

关于申报2014年度北京市党校系统

科研协作课题的通知

各分校,各区县、委办局(总公司)党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今年北京市党校系统科研工作的总基调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尤其是对北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度北京市党校系统科研协作课题研究工作。

一、选题指南

(一)适应首都城市功能的产业体系研究

(二)吸引社会资本促进优势产业发展研究

(三)区县差异化发展的调控机制与政策研究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

(六)推进社会管理制度改革,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研究

(七)首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创新研究

(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九)首都建设国家文化中心、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问题研究

(十)各地区统筹利用文化资源与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十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政策创新与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十二)各地区城乡结合部治理问题研究

(十三)各地区生活服务业提升和新兴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

(十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先进经验研究

(十五)首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

(十六)首都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机制研究

(十七)首都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研究

(十八)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与大气污染治理体制改革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请按照选题指南,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自行设计选题,与选题指南不符的将不予受理。

(二)各党校均采取自愿申报方式,且每所党校最多申报2项。

(三)各党校可以独立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也可以与其他党校或有关单位联合承担研究任务。

(四)各党校科研管理部门务必组织精干力量对拟申报的课题进行科学论证,并对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严格把关。

(五)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自筹解决,课题立项、结项评审经费以及课题文集的印刷经费由市委党校解决。希望各党校对所立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六)课题研究需在1年内完成。结项报告具体提交日期为12月10日至15日,允许提前提交,并申请启动结项程序。

三、注意事项

(一)《北京市党校系统科研协作课题立项申请书》和《学科分类目录》可登录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bac.gov.cn)“科学研究—工作通知—2014”栏目下载。

(二)各党校接到通知后,将立项申请书于3月31日(星期一)前报市委党校基层党校工作处。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一式3份。同时务必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市委党校基层党校工作处邮箱(liumaosheng@bac.gov.cn)。

(三)市委党校科研处将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及时下发立项通知书。

(四)凡不能结项的2014年度课题,取消负责人3年申报资格;凡单位连续2年存在不结项课题,取消此单位2年申报资格。

本次课题研究工作是2014年度北京市党校系统的重要科研任务,希望各党校认真组织,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课题申报工作。

附件1:2014年度北京市党校系统科研协作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学科分类目录.doc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办公室

北京行政学院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办公室2014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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