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启动“一窗通办”
1月2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正式启动。从此以后,市民或企业办事不必再到专门窗口排队,不动产登记服务,市民二手房过户,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当场出证,一个窗口可以接受办理所有部门的所有事项。改革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共设立窗口130个左右,比改革前的186个减少了近三分之一。这些窗口被分成6个区,每个区20到22个窗口。这些窗口又分为咨询、办理、领证三类,可根据等候人员的数量随机调整,如果办理量特别大,可以临时增加办理窗口,以加快办理进度,减少等候时间。
原来各审批部门的窗口人员不再承担窗口值守工作,可以在后台专心于审批工作,后台审批力量得到强化;另一方面,一窗综合受理可以汇聚不同事项的关联信息,为推进信息共享和资料复用提供了条件,审批效率必将进一步提升。
点评: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用综合窗口取代原来的部门摆摊设窗,让市民、企业在办理不同部门的不同事项时,不需要再重复排队,大大方便了市民办事。这是北京市继2018年启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之后,在政务服务便民上推行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实现了政务服务便民化“线上”“线下”并肩而行的生动局面。同时此举也为今后开展不同事项之间的一表受理、并联办理奠定了基础。
2.政府绩效自查报告首次公开
2月,首都之窗公开了48个市级行政机关和16个区政府2018年度绩效管理自查报告。这是北京市第一年在政府绩效考评前集中公开各单位绩效管理自查结果,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反馈各相关单位并督促其整改,持续推动政府服务改进、绩效提升。
自查报告是政府绩效考评打分材料的重要部分,主要内容是各单位围绕绩效任务和专项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的自查自评情况。2018年第四季度,北京市进行了市级机构改革。此次公开的48个市级单位均为新组建的机构,如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
点评:2009年,北京在市级行政机关绩效管理中采用全新的管理考评模式,在全国省级政府中率先实行政府绩效管理。从2014年起,北京市每年召开绩效考评会议,将日常考核与年度述职考评结合起来,至今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但是在政府绩效考评大会前集中公开各单位绩效管理自查结果,在北京还是第一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次公开对接下来政府绩效的提高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3.新修订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增设违建治理新手段
3月29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条例自2019年4月28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不得提供水、电、气、热、通讯等服务;对正在施工的违建,应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或者回填,当事人拒不执行的,依法立即强制拆除、回填,强制拆除费用由违建当事人承担;违建当事人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法机关拆除违法建设全程音像记录,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的,可按照实际使用用途类型应当缴纳的款数额的二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街道办事处查处违法建设,可以依照国家和北京有关规定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点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修订实施,意味着北京通过行使地方立法权,对违法建设的执法主体、处置程序、抗拒执法的责任和后果等作出详细规定,更加强调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属地管理责任,更加注重多部门联动,用足执法协作、违法信息公示和信用归集等措施治理违建,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也使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更为完善,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进一步提升了多元共治的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治理违建常态化、彻底拆除私搭乱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4.北京初步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北京市初步建立了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一些部门或领域的联合惩戒工作开始向纵深开展。
3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条例的一大亮点是“违建当事人或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条例规定,对于违法建设,执法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并可以依法发出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为维护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确保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守则》规定:车厢内禁止饮食、吸电子烟、逃票、“霸座”、推销营销、大声播放视频音乐等行为。为确保《乘客守则》的实施效果,市交通委同时制定了《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也于今年5月15日起发布实施。《实施意见》规定,对于《守则》列举的上述不文明乘车行为,经劝阻制止不听的,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并报告公安和交通执法部门,市交通执法部门将其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强化对公租房违规家庭的信用约束,11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签订《关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公租房违规信息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首次将公租房违规家庭信息纳入到金融体系征信平台。《备忘录》规定,公租房只能用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自住,对于存在转租转借、空置、擅自装修等违规使用的家庭,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除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将其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点评: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这指出了抓好信用建设的核心与关键。北京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初步建立了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这有助于加强政府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能力,加大失信主体的失信成本,进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形成遏制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引导各类社会主体诚信而为,建设城信社会,全面提升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5.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 实现十六区全覆盖
4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简称“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分组调研、实地检查、随机检查以及上下联动等方式,分7组赴城六区和通州区检查,深入街巷胡同、居民小区、交通路口、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共享单车停放点、快递外卖集散点等地点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区同步开展本区执法检查,实现16区全覆盖。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小切口”原则,围绕执法中的重点突出问题进行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某个领域内多个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组合式执法检查,其主要特点有:“多法并查,及时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法规进行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向检查组成员发放执法检查单”,方便明察暗访”。本次执法检查是首次采取常委会领导全体参加、分组带队的方式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也是首次采取工作部署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启动执法检查。
点评:2018年,针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首都交通拥堵问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简称“两条例一决定”),为治理交通乱象、规范交通秩序确立了法律基础。立良法只是法治建设的第一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唯有让法律从“字面上的法”变为“生活中的法”,法律的权威才能得以显现,才能实现善治。今年开展的人大执法检查是“法律巡视”,是人大发挥执法监督职能的体现,有助于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交通治理,增强市民学法守法意识,使“两条例一决定”得以充分实施,以法治手段促进城市交通综合体系的完善,有效治愈交通拥堵这一“大城市病”。
6.北京49个市级部门全国首次公开“全清单”政务信息
7月23日,北京市49个市级部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集中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共涵盖5116种业务事项、8638条政府信息、30696项内容标准,列明应主动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并注明了内容标准、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全部公开要素,极大方便了市民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此类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在国内尚属首例,标志着北京市已完成政务公开地方性标准建设。9月,本市还发布了区级部门、街道(乡镇)的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
清单编制工作的一大特点是突出面向企业群众,特别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治理等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以全清单为指引,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查”与“用”的结合,增强政府信息对企业群众办事的服务作用。
点评: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也与日俱增。然而目前国内编制出台的信息公开清单基本是以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为主,尚无涵盖全部政府信息的清单标准。北京迈出的这一步,为全国推行公开政府全清单起到了很好的带头表率作用,意义深远。
7.北京推出“接诉即办”工作机制 推动超大城市基层治理创新
1月以来,北京市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的基础上,推出以12345为主渠道的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在市级层面大力推动各类服务热线的清理整合,整合了12315热线、12330热线和六条区级热线,结合往年对各类服务热线的清理整合工作,目前已完成数十条热线与12345的深度整合,自明年1月1日,96310城管热线也将正式并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实现“一条热线听诉求”、“一张单子管到底”。12345将街乡镇管辖权属清晰的群众诉求直派街乡镇,各街乡镇则将“接诉即办”与网格化指挥平台融合,整合力量、形成工作站,提升街乡镇对市民热线反馈的响应速度和解决力度。目前全市333个街乡镇和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企业全部纳入‘接诉即办’工作范围。12345根据轻重缓急,对群众来电实行2小时、24小时、7天和15天四级管理模式,要求限期解决并向群众反馈。12345全程督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形成接诉、办理、督办、反馈的闭环式运行机制。为检验接诉即办效果,督促街乡镇和政府部门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北京市设置12345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指标,每月进行考评排名并向社会公布。在“三率”之外,北京市还将“七有五性”作为“衣领子”,围绕老百姓的需求调配资源,通过79项分类和326个细项对各区进行综合评价并考核排名,引导各区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从5月开始,“接诉即办”将全市333个街乡镇划分为四类:先进类、进步类、整改类、治理类。半年来,这些“治理类”街乡镇投诉量大降、满意率稳步提升,显示出“接诉即办”和“主动治理”双管齐下的威力。
点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赋予基层政府调动更多资源和力量的权责,增强政府工作的靶向性,促使干部“眼睛向下”、“一心围着群众转”,改变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这一机制的推行,打通了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更疏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最后一厘米”,强化了各级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了社会治理法律体系的完善,为高标准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探索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8.广泛征求意见 凝聚共识 生活垃圾分类新规出台
为做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让立法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从8月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主题活动,就《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中关于强制减量、强制分类、增加罚则、分类收运责任等四大类八方面设想,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联动,500余位市人大代表、3000多名区人大代表、近8500名乡镇人大代表,总计1.2万余名代表深入全市247个代表之家、2348个代表联络站,面对面直接听取24万余名市民、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者、环卫工作者及4170个单位的意见建议,这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组织、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对地方性法规征求民意,也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门立法的一次新的尝试。10月15日,《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在首都之窗网上公开征求意见。11月27日,《条例》修改决定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施行。修改后的条例首次明确: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的行为,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违规投放的个人“屡教不改”,最高可处200元罚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餐厅旅馆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最高可罚5万元;快递企业应使用电子运单和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生活垃圾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类进行投放;对于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10万。
点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要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条例》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修订后的《条例》质量高低、执行效果好坏,取决于立法者在修订过程能否广泛、充分地听取、采纳民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条例》修订过程中,增强立法主体民主性,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首次在法规草案形成阶段,就将拟修订的内容征求群众意见,三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手拉手,全面倾听群众呼声,问法于民,使法规修订的过程,成为开门立法、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形成垃圾分类立法的高度共识,真正做到了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为制定良法奠定了扎实的民意基础,确保立法更接地气,更具科学性,在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9.固化基层治理改革成果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通过
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北京市基层治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以法规形式固化下来。《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应当坚持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应当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细化、落实、创新接诉即办机制,及时回应、解决群众的诉求。《条例》赋予街道办事处行使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等7项职权,明确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建立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制度,要求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和街道办不得将协助政府工作任务清单以外的事项交由居民委员会办理,不得违反规定要求社区填表报数,规定街道办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应当高于区级行政机关同级别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指标应当高于本区行政机关平均水平。《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
点评:针对基层治理中长期面临的“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难题,去年以来,北京市委在总结、提炼平谷区经验的基础上,在16个区169个街乡开展了 “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试点,这项改革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核心,以“赋权、下沉、增效”为重点,以建设基层治理的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目标。今年1月以来,北京市在333各街乡镇和市、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企业全面推出以12345为主渠道的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将“吹哨报到”改革向社区、向群众身边延伸,变“街乡吹哨”为“百姓吹哨”,取得了重大突破和重要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基层治理的北京模式。《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的出台,以立法形式固化了“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改革成功经验,使之长效化、常态化,使基层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将推动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将对首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10.北京再推204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在近两年来推出191项改革措施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上,11月12日,北京市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再推出12个方面204项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企业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新一轮的改革对标国际前沿和中国最好水平,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建设、“四减一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增加政策透明度)、事中事后监管、政务科技场景应用和法治建设这七个方面取得新突破。改革将让市场大门更开放。负责人表示,3.0改革继续围绕简化审批手续、降低企业准入门槛,继续在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推出11项改革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点评:2019年11月12日公布的《北京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被称之为营商环境3.0版改革。3.0版改革进一步加强信用和法治建设,让市场环境更公平。在市场监管、法治保障等两大领域推出44项改革举措,探索开展差异化监管,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数,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及时纠正;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实施“信易+审批”等“信易+”示范项目,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为守信者提供便捷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的护航,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