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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之声

发布时间:2021-03-26

  

编者按:近几年来,科研经费违规报销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经费配置的有效性,防范在科研经费使用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廉政之声”整理了部分教研人员科研经费违规违纪案例,以期深刻吸取案件教训,提升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认识,避免类似行为的发生。

 

常见违规套取科研经费案例

 

违规案例1:虚开发票报销套现获刑

被告人李某作为天津某大学化学院教授,负有主持科研项目的岗位职责。2012年至案发期间,在承担的课题中,被告人李某利用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报销套现的手段,从天津某大学骗取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用于购买个人理财产品及生活、消费支出。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47万元。

 

违规案例2:虚构业务、伪造合同、假冒签字、偷盖公章、公款报销

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殷某某利用担任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的职务便利,采取伪造采购合同、假冒主管领导等审核人员在报销单上签名以及偷盖单位公章等手段,先后骗取项目经费共计人民币563.7万元。2012年及2014年,被告人殷某某先后两次将个人旅游费用共计4.73965万元以差旅费、会议费名义用单位公款报销,据为己有。

根据殷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殷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违规案例3:虚开发票、虚列劳务等,截留贪污3000多万

被告人李某系中国某某大学教授,自2008年至2012年,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利用管理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截留人民币3756.648855万元的结余课题经费。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锐动源  经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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