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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网络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网络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我校网络信息的发布,根据国家网络信息管理有关法规,特制定我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本办法涉及的网站包括我校中文外网、英文网和内网。本办法所称“网络信息”,指我校及各部处室需要通过网络发布的有关党政活动、教学科研、学员活动、对外交流、信息建设、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新闻稿件(图片)、公告、启事、通知、须知等相关信息。

一、目的和任务

1.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潜力,树立我校良好形象,扩大我校影响。

2.及时发布教学、科研、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方面的信息,提高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水平与效率。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

1.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是我校统一规划和协调网站建设的机构,领导网络信息发布工作。

2.校分管领导负责中文外网和英文网稿件的审核工作。

3.部门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稿件的审核工作,保证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时效性。

4.中文外网和内网中开设的栏目均有对应的责任部门,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下设信息发布员1名。

5.国际合作交流部负责英文网中文稿件的翻译工作。

6.部门信息发布员负责向网站提供本部门的信息。

7.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网站的维护和运行,信息的制作加工以及信息的组织和发布工作。

三、信息采集、加工和投稿方式

1.网络信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校纪校规。

2.信息采集、加工需及时、完整、准确。

3.由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发布的网络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或磁盘(光盘)拷贝等方式由信息提供部门提交网站信息管理员,并附该信息的打印稿供备案存档,配有图片的信息需要提供图片的电子文件。

四、信息审核流程

1.部门信息发布员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制作成电子文档。

2.按网站类型(中文外网、英文网、内网)填写发稿审批单(英文网稿件需先经国交部翻译),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报送相关领导审批。

3.经领导审批签发后的网络信息,送网络计算机网络中心和信息发布员发布,并备案存档。

五、信息发布奖励办法

每学期末统计公布各处室信息发布情况,对网上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快的部门和优秀信息发布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六、本办法自2005年12月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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