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19日 星期五
党风廉政信箱
中文 English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科学研究>工作通知

科研处关于开展2017年度北京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根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要求,学校定于9月18日-9月28日期间开展北京市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13、2014、2015年度立项的在研北京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我校参加此次中期检查的人员名单如下:

北京党建研究基地:顾 阳 、李 娜、秦德占、田栋

北京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闫 萍、洪小良、潘建雷、马小红、李兵

北京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研究基地:钟勇、曾宪植、贺艳、盖艳梅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包括各子课题进展、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包括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名称、形式、作者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含批示、采纳、获奖、发表、出版、《成果要报》采用、引用、转载、社会评价和反响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执行情况是否与研究进展情况相匹配,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等。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包括项目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项目研究的心得体会、思考建议等。

三、填报要求

1.填写《北京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表1)和《北京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

2.成果的应用转化形式为发表或出版的(须标注项目编号),仅在《中期检查表》中列出即可,待办理结项时再统一提交。如成果得到下列形式转化应用的,须提交证明材料。其中:①获领导批示的提供批示复印件;②被实际部门参考采纳的,写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③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3.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填写新修订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

所有填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9月28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交科研处(主楼553),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注意事项

1.凡中期检查期间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不填写中期检查相关表格。

2.既未申请鉴定、结项,又未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其最终成果一律参加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的成果集中鉴定。

 

联系人:周永亮、李雄

电 话:7324、6875

邮 箱:zhouyongliang@bac.gov.cn

附件1:北京市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2:北京市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附件4:中期检查名单表.xls

 

                                    科研处

2017年9月15日 


相关链接